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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30, 2012

More Peace Agreement thoughts

I don't have a whole lot of time to write about it right now, but this article will interest many readers:


兩岸/蘇嘉宏:兩岸和平協定取向 一些台灣觀點 

I was interested by this line: 

兩岸關係不會是兩岸的任何一方單方面的、片面的自己的決定,所以,並不存在類似給台灣一個政治定位的說法,而是兩岸雙方必須同時給雙方‘簽約當事人’一個簽訂政治框架、和平協定自已與對方都能夠接受的適當身分,說到頭這份協定是誰跟誰簽的,根本不可能迴避。在台灣這一方而言,想要經由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以黨對黨的方式簽訂兩岸和平協定是不可能被早已習於脫內戰化格局、黨政分離的民主政治體系所接受的,兩岸關係不會只是兩岸的兩個政黨之間的關係;在大陸這一方而言,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義來簽,應該會被解讀為兩個中國、甚至是兩國論,與北京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有所乖隔,從過去以來的觀察中可以知道,很難期待這種說法能被北京所接受。